近期,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监督抽检249批次,其中合格243批次,不合格6批次。
具体情况通告如下:宁波市鄞州潘火百聚爽饭店销售的牛蛙,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标准要求;余姚市余姚镇普群鲜猪牛肉摊销售的腊肠,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标准要求;浙江家家福超市有限公司余姚富巷店销售的切肉香肠(散装),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标准要求;余姚市客惠生鲜超市销售的粉条,苋菜红、日落黄不符合标准要求;象山大徐康美早餐店使用的煎炸过程用油,极性组分不符合标准要求;宁波市鄞州云龙镇滔滔小吃店使用的煎炸过程用油,极性组分不符合标准要求。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依法查处,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相关查处情况按管理权限依法依规公开。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在本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45投诉举报热线,或直接到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