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宁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调味品、食糖、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水产制品、糕点、水果制品、罐头、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酒类、蜂产品、肉制品、蔬菜制品、饮料、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糖果制品、蛋制品、饼干、乳制品、其他食品等23类食品317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 抽样检验合格314批次、不合格3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宁波市鄞州下应旺粮田小吃店销售的炭烤鳗鱼片,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项目不符合 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 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
宁波新江厦连锁超市有限公司咸祥店销售的橙子,联苯菊酯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
宁波市鄞州福明香菱鸡肉摊销售的乌鸡(非活体),尼卡巴嗪项目不符合 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及时对不合格食品经营者依法立案查处。
特此通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