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中小餐饮行业协会关于征求《食药同源膳食命名规范》等七项团体标准(征求意
见稿)意见的通知
浙中小餐〔2026〕2号
各相关单位:
为规范食药同源物质应用管理,提升餐饮行业标准化建设水平,赋能食药同源产业规范化、高质量发展,本协会牵头组织行业专家编制完成《食药同源膳食命名规范》《食药同源物质膳食应用指引》《食药同源物质加工工艺技术指引》《食药同源膳食设计与加工规范》《食药同源膳食评定规范》《食药同源餐饮示范店评定规范》《食药同源四季养生宴评定规范》七项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
依据《浙江省中小餐饮行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面向各相关单位公开征求意见。请各单位结合自身业务实际,对标准征求意见稿认真研究论证,提出具体修改意见及理由,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反馈至协会秘书处。
联系人:平伟明;联系电话:17006686688
浙江省中小餐饮行业协会
2026年1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