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浙江省中小餐饮行业协会官方网站
您当前所在位置:主页 新闻中心监管信息

南太湖新区凤凰所做好中小学“示范食堂”建设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03日 浏览次数:次  编辑:zzn

为高质量完成2024年省政府民生实事建设任务,按照“抢抓进度、健全机制、明确标准、优化评价、争先创优”的总体要求,南太湖新区凤凰所积极开展湖州市爱山小学教育集团(凤西校区)“示范食堂”建设工作,做好指导提升、验收核查工作。

一是全面改造提升。对照民生实事建设项目建设标准、任务进度和时间节点要求,根据“一校一策、一坊一策”原则,分别围绕校园食堂“硬件示范、色标示范、卡位示范、合同示范”等建设要求,确保建设质量。

二是全面督查指导。采取“线上督+线下访”的方式,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及时发现问题,做好闭环处置。

三是全面宣传带头。做好“示范食堂”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大力营造“先进带后进、互助增后劲”的良好氛围,逐步提升其他中小学食堂建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下一步,该所将继续做好民生实事以及中小学食堂建设工作,逐步提升辖区内中小学食堂的规范化、标准化,持续指导中小学食堂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