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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以“四个强化”不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28日 浏览次数:次  编辑:zzn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为根本遵循,着力构建“抽检+监管+执法”联动,深化“监检结合”,以监管“指引”抽检,用抽检“补位”监管,充分发挥食品抽检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技术支撑作用,强化当好排查风险的主力军,促进全区食品抽检工作提质增效。

一是强化抽检与监督检查联动。通过抽检监测发现“两超一非”(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农兽药以及非法添加非食品物质、禁用农兽药)等问题,及时推送相关监管部门开展处置,为强化监督检查提供有效线索,做到点面结合,形成立体防控体系,提高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靶向性,对发现涉嫌非法添加、非法声称产品功效的产品,及时开展核查,严防严控食品安全风险。

二是强化抽检与监管执法衔接。强化“抽、检、处”有机结合,进一步提升核查处置监管“实力”,形成有效监管闭环。建立全区不合格(问题)食品生产企业“三张清单”;对全区25家3批次以上不合格(问题)食品企业开展“回头看”检查,综合运用“三书一函”,对11家多批次不合格生产企业及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责任约谈,督促生产经营主体责任落实,从生产源头及时化解风险。

三是强化抽检与“两个责任”融合。指导督促企业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进销货记录、生产经营过程控制等制度。同时,将不合格产品信息推送给包保干部,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包保责任,建立健全风险管控清单,不断提高风险管控能力。以食品抽检排查风险为切入点,以强化抽检过程管控为抓手,把部门监管、属地管理、企业主体等各方责任贯通起来,形成工作合力。

四是强化抽检与信用监管互通。已按要求将314批次自治区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评价性抽检不合格结果信息提供给信用监管职能部门,有序规范归集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不断提升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意识和信用意识,进一步加强抽检信息公开与信用监管互通互联,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与食品安全监管有机结合,持续发挥以数据支撑协同监管的核心作用。

下一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将持续探索食品抽检新举措,促进全区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提质增效,全力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