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宁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蔬菜制品、餐饮食品、水果制品、饮料、调味品、豆制品、食糖、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罐头、肉制品、食用农产品、酒类、水产制品、饼干、乳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蛋制品等20类食品386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380批次、不合格6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宁波市鄞州五乡金隆副食店销售的铁杆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
宁波市鄞州邱隘毅勇餐饮店(个体工商户)购进的尖椒,噻虫胺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
宁波市鄞州首南刘尚食品摊销售的黄花菜干,铅(以 Pb 计)项目不符合 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
宁波市鄞州新河汪云亭蔬菜摊销售的毛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
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优果坊鲜果销售部销售的香梨,乙螨唑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
宁波市鄞州五乡荣尚生鲜超市(个体工商户)销售的小葱,噻虫嗪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及时对不合格食品经营者依法立案查处。
特此通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