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海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现将不合格批次具体情况通告如下(详见附件):
宁波海曙区显友川菜馆购进的红辣椒(小米辣),镉(以Cd计)、乙酰甲胺磷不符合标准要求。宁波市海曙高桥妮妮蔬菜店销售的香蕉,吡虫啉不符合标准要求。宁波市海曙朱宗来水果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芒果,吡唑醚菌酯不符合标准要求;销售的龙眼,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标准要求。宁波市海曙区高塘叁陆零水果店销售的荔枝,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吡唑醚菌酯不符合标准要求。宁波市海曙皖银阁餐饮店(个体工商户)购进的红薯粉丝,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标准要求。上海喜点王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宁波餐饮分公司购进的龙眼,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标准要求。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所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依法查处。
特此通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