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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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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发布日期:2025年06月26日 浏览次数:次  编辑:zzn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以及鄞州区食品抽检计划,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现将不合格批次具体情况通告如下(详见附件):

宁波市鄞州横溪甬临酒店有限公司购进的尖椒(辣椒),噻虫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宁波鄞州区丽敏水果店销售的砂糖橘,苯醚甲环唑,三唑磷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宁波鄞州明楼老丁生鲜店销售的橘子,苯醚甲环唑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宁波市牛哒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购进的小米椒,啶虫脒,噻虫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购进的牛蛙(活),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宁波市鄞州下应云之涧餐饮店购进的标称宁波市鄞州五乡双鑫淀粉小作坊生产的东北水晶拉皮,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 Al 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宁波市鄞州五乡好又多超市销售的桂圆(鲜),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宁波市鄞州区龙塔食品商行(个体工商户)销售的龙眼,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销售的小台芒,吡唑醚菌酯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及时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立案查处。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