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城分局组织开展食用农产品、速冻食品、水产制品3类食品32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31批次、不合格1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涉及重金属元素污染物超标。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重金属元素污染物超标
舟山市新城东鑫水产品经营部(个体工商户)销售的梭子蟹,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我局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向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