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风险防控技术服务规范》团体标准的公告
浙食协〔2026〕30号
浙中小餐〔2026〕7号
浙食协〔2026〕30号
浙中小餐〔2026〕7号
各相关单位、会员企业:
为进一步优化团体标准管理,根据国标委 民政部《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和《浙江省食品工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等规定,经2026年6月12日至7月11日公开征求意见(浙食协〔2026〕22号),截止日期内未收到不同意废止意见,决定即日起废止T/ZJFIA 010—2022&T/ZXCY 003—2022《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风险防控技术服务规范》团体标准。
现予公告。
浙江省食品工业协会 浙江省中小餐饮行业协会
2026年7月15日
为进一步优化团体标准管理,根据国标委 民政部《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和《浙江省食品工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等规定,经2026年6月12日至7月11日公开征求意见(浙食协〔2026〕22号),截止日期内未收到不同意废止意见,决定即日起废止T/ZJFIA 010—2022&T/ZXCY 003—2022《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风险防控技术服务规范》团体标准。
现予公告。
浙江省食品工业协会 浙江省中小餐饮行业协会
2026年7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