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海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现将不合格批次具体情况通告如下(详见附件):
宁波市海曙洞桥炫凯餐馆购进的螺丝椒,啶虫脒不符合标准要求。宁波海曙魏家面馆购进的小葱,丙环唑、戊唑醇不符合标准要求。宁波市海曙鑫澜奶茶店(个体工商户)购进的荔枝,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标准要求。宁波市春晟后勤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海曙餐饮分公司购进的胡萝卜,噻虫胺不符合标准要求。宁波市海曙要国餐饮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艾草灰汁团,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标准要求。宁波市海曙蜀江园餐饮店购进的辣椒,噻虫胺不符合标准要求。宁波海曙虞欣生鲜店销售的荷兰豆,噻虫胺、烯酰吗啉不符合标准要求。宁波市海曙易家福食品超市销售的荔枝,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标准要求。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所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依法查处。
特此通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