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海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现将不合格批次具体情况通告如下(详见附件):
宁波市海曙区亨通餐馆购进的咸菜,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标准要求。三江购物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海曙集丰分公司销售的荔枝,除虫脲不符合标准要求;销售的土豆,噻虫嗪不符合标准要求。宁波海曙区果域水果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沃柑,联苯菊酯不符合标准要求。宁波海曙沣罗臻鲜食品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牛蛙,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标准要求。宁波市海曙区洋菊蔬菜经营部(个体工商户)销售的小鸡蛋,氟苯尼考、多西环素不符合标准要求。宁波海曙区黑贝水果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小台芒,吡唑醚菌酯不符合标准要求。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所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依法查处。
特此通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