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监督抽检207批次,其中合格200批次,不合格7批次。
具体情况通告如下:余姚家家福四十一便利店销售的芹菜,噻虫胺不符合标准要求;余姚家家福四十一便利店销售的荷兰豆,噻虫胺不符合标准要求;余姚市利钒水果店销售的小台芒(芒果),吡唑醚菌酯不符合标准要求;余姚市上优马特超市销售的蜜薯,噻虫嗪不符合标准要求;余姚市品二水果店销售的小台芒(芒果),戊唑醇不符合标准要求;余姚市陆埠优滋悠果水果商行销售的龙眼,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标准要求;余姚市陆埠好又多超市商店销售的荷兰豆,吡唑醚菌酯不符合标准要求。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所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依法查处。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在本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45投诉举报热线,或直接到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