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以及鄞州区食品抽检计划,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现将不合格批次具体情况通告如下(详见附件):
宁波市鄞州邱隘乐豆生鲜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油面,柠檬黄项目不符合 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
宁波市鄞州首南铜乐餐饮店(个体工商户)购进的橙子,苯醚甲环唑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
宁波市鄞州首南滑珑系小吃店(个体工商户)购进的水烙馍,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 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
宁波市鄞州瞻岐平金超市 (个体工商户)销售的妃子笑荔枝,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销售的小台芒,吡唑醚菌酯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
宁波市鄞州瞻岐佳慧水果店销售的小台芒,吡唑醚菌酯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
宁波市鄞州东胜小莫蔬菜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红薯,噻虫嗪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及时对不合格食品经营者依法立案查处。
特此通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