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海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现将不合格批次具体情况通告如下(详见附件):
宁波市恒厚实业有限公司阳光豪生大酒店购进的龙眼,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标准要求。宁波市海曙锦多食品超市销售的龙眼,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标准要求。宁波市海曙鄞江春喜大饼店销售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标准要求。宁波市海曙区安牧餐饮店(个体工商户)购进的江团,恩诺沙星不符合标准要求。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所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依法查处。
特此通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