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监督抽检581批次,其中合格575批次,不合格6批次。
具体情况通告如下:慈溪观海卫食佳餐饮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带豆,倍硫磷不符合标准要求;宁波市北仑区敏达餐饮有限公司销售的牛蛙,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不符合标准要求;浙江家家福超市有限公司余姚明伟店销售的银象全瘦香肠,酸性红不符合标准要求;宁波市江北林轩食品商行销售的粉丝,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 Al 计)不符合标准要求;余姚市牛鸿轩餐饮店销售的白虾,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标准要求;宁波市鄞州福明泰启餐饮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芒果,吡唑醚菌酯不符合标准要求。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依法查处,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相关查处情况按管理权限依法依规公开。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在本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45投诉举报热线,或直接到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