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金塘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等2类食品29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26批次、不合格3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涉及农药残留超标、食品添加剂超标。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药残留超标
舟山市金塘新方生鲜超市(个体工商户)经营的毛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食品添加剂超标
(一)舟山市金塘妙珠水果店经营的龙眼,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舟山市金塘新方生鲜超市(个体工商户)经营的龙眼,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自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向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特此通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