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检查,重点查看了各经营主体是否有“野生鱼”“野生江鲜”销售,督促经营主体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制度,不得采购、加工无合法来源凭证的水产品及其制品,不得以“野生鱼”、“野生江鲜”等为噱头进行宣传等行为。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还广泛宣传“长江禁捕”专项行动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引导经营单位自觉守法。
下一步,慈利县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加强部门配合,强化联合监管执法,着力斩断长江流域渔获物的交易、加工、经营链条,切实维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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