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值河蟹上市时节,长兴漾荡河蟹作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备受消费者青睐。为进一步规范河蟹市场经营秩序,保障消费者权益,长兴县洪桥所开展针对漾荡河蟹经营主体的专项检查。本次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36人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5份,均已落实闭环整改。
一是抓溯源,严查“外地蟹”。为防止经营者“浑水摸鱼”利用外地转运来的普通螃蟹以次充好、获取不当利益,该所对辖区内20余家漾荡河蟹销售门店、农贸市场水产零售摊位进行了排摸,重点核查商家是否履行进货查验制度,通过“浙食链”和进货票据追溯河蟹来源,切实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二是抓计量,严查电子秤。加强对经营者电子秤和农贸市场“公平秤”的监督检查,重点核查每一把电子秤是否都经过检定并在有效期内,称重过程有无故意将捆绑河蟹的绳子、抓取河蟹的篮子计算重量等现象,明确诚信计量的要求,压实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引导经营者遵守规定,诚信经营。
三是抓执法,严查“纸螃蟹”。先购买电子蟹卡、实体蟹券后提货是河蟹经营者常用的一种销售方式,但在这个交易的过程中也存在着消费盲区。消费者难以验证礼盒包装的河蟹是否如卡券标注的重量足斤足两,卡券销售的文案也可能存在玩文字游戏,蹭知名品牌的问题。加强现场执法力度,加大市场巡查频次,对存在误导消费者的宣传方式,责令经营者限期整改,严厉打击破坏市场交易的行为,确保消费者吃上货真价实的洪桥漾荡河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