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监督抽检346批次,其中合格341批次,不合格5批次。
具体情况通告如下:余姚市阿春调料配送中心销售的白芷,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标准要求;余姚市朱杨干货店销售的白芷,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标准要求;浙余姚市冰思水果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小台芒(芒果),噻虫胺和吡唑醚菌酯不符合标准要求;余姚市乐加超市销售的小台芒(芒果),吡唑醚菌酯不符合标准要求,余姚兰库堡酒坊(个体工商户)生产的露酒(漾姚萃液),酒精度不符合标准要求。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依法查处。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在本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45投诉举报热线,或直接到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