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镇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食品流通环节监督抽检。现将监督抽检信息公告如下:
近期监督抽检流通环节涉及食用农产品、饮料、淀粉及淀粉制品等共计147批次,其中有6批次不合格,合格率为95.9% 。合格产品和不合格产品信息详见附件。
具体情况通告如下:宁波市镇海区澥浦晶都水果商行销售的小台芒,吡唑醚菌酯不符合标准要求;宁波市镇海区澥浦晶都水果商行销售的龙眼,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标准要求;宁波市镇海区九龙湖清然蔬果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小葱,噻虫嗪、丙环唑不符合标准要求;宁波市镇海区庄市联和果水果店销售的鲜龙眼,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标准要求;宁波市镇海区庄市旭旭副食店销售的鳗鱼干,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标准要求;宁波市镇海区庄市三哥生鲜水果店销售的龙眼,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标准要求。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所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依法查处。
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