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宁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的监督抽检涉及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豆制品、糕点、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蔬菜制品、水产制品、饮料、食用农产品等11大类,共计21批次,其中18批次合格,3批次不合格。
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宁海阿宝水产经营部销售的梭子蟹,镉(以Cd计)不符合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宁波市产品食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宁波市纤维检验所)。
宁海县利芬水产品经营部销售的梭子蟹,镉(以Cd计)不符合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宁波市产品食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宁波市纤维检验所)。
宁海县深甽镇兰珍小吃店使用的葱戊唑醇不符合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宁海县食品检测中心。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在本县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45投诉举报热线,或直接到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