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调味品、餐饮食品、肉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蔬菜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水产制品、饮料、豆制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食糖、糖果制品等16类食品121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102批次、不合格19批次。不合格项目涉及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超标、质量指标不达标、微生物污染和污染物超标问题,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
(一)长兴连友水果店销售的龙眼,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南浔陈德义蔬菜店销售的红薯粉条,苋菜红、亮蓝、柠檬黄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湖州龙溪街道姐弟水果经营部销售的龙眼,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安吉递铺观琴土特产商行销售的干菜(蔬菜制品),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南浔双林郑顺小吃店销售的刀切馒头,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德清武康宗华水果店销售的龙眼,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南浔刘君蔬菜店销售的特级咸菜,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安吉天子湖兴南烟酒商行销售的干辣椒,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湖州凤凰街道云雾水果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龙眼,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安吉弘惠超市(个体工商户)销售的苏锐-梅干菜,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农药残留超标
(一)湖州吴兴小杨蔬菜有限公司销售的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湖州凤凰街道吴宋水果店销售的金秋沙糖桔,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长兴县小浦镇农贸市场王末红摊位销售的泡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安城村农贸市场方小明摊位销售的毛芹,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长兴浙北大厦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星星商业广场店销售的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长兴方群炒货摊销售的香蕉,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质量指标不达标
长兴汇佳超市(个体工商户)销售的原味花生,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微生物污染
吴兴易成食品商行(个体工商户)销售的标称湖南潇湘旺红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红油豆腐乳,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污染物超标
湖州汇海一洲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梅干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湖州市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区县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要求吴兴区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德清县、安吉县、长兴县、吴兴区、南浔区和南太湖新区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向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