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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警示

RISK WARN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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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

发布日期:2025年12月29日 浏览次数:次  编辑:zzn

近期,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的监督抽检1272批次,其中合格1266批次,不合格6批次。

具体情况通告如下:宁波市海曙顺旺基美食馆销售的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标准要求;浙江天渡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豇豆,倍硫磷不符合标准要求;宁波市北仑区新方食品超市销售的原味花生,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标准要求;宁波市北仑区三号楼餐饮店销售的鸡蛋,氟苯尼考不符合标准要求;宁波市臻煮稻餐饮有限公司销售的鸡肉,环丙氨嗪不符合标准要求;宁波市臻煮稻餐饮有限公司销售的带豆,噻虫嗪不符合标准要求。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依法查处,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相关查处情况按管理权限依法依规公开。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在本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45投诉举报热线,或直接到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