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豆制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糖果制品、饮料等21类食品289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280批次、不合格9批次。不合格项目涉及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农兽药残留超标、污染物超标、微生物污染问题,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
(一)安吉军力食品商行销售的梅干菜(蔬菜制品),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长兴贝倍果蔬店销售的香干,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南浔石淙客必多超市销售的阿良五香榨菜(散装),亚硝酸盐(以NaNO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农兽药残留超标
(一)吴美芳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吴兴田觅水果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荔枝,氟吗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吴兴洪里蔬菜批发商行销售的大葱,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安吉华氏水产经营部销售的牛蛙,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污染物超标
长兴贝倍果蔬店销售的梅干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微生物污染
安吉张文霄超市销售的标称浙江忠一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绿豆糕(豆沙味),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湖州市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区县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要求德清县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长兴县、安吉县、吴兴区、南浔区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向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