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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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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发布日期:2025年08月27日 浏览次数:次  编辑:zzn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以及鄞州区食品抽检计划,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现将不合格批次具体情况通告如下(详见附件):

宁波市鄞州横溪陈兆斌超市销售的小台芒,噻虫胺,吡唑醚菌酯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销售的瓜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宁波市鄞州区万合优选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铁棍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宁波新江厦连锁超市有限公司鄞州南裕店销售的进口香蕉,噻虫胺,噻虫嗪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宁波市鄞州姜山领先水果店销售的香蕉,吡虫啉,噻虫胺,噻虫嗪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及时对不合格食品经营者依法立案查处。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