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的监督抽检发现不合格6批次。
具体情况通告如下:宁波市奉化溪口赵攀果蔬店销售的小台芒,噻虫胺、吡唑醚菌酯不符合标准要求;宁波市北仑区新碶幸福灶间餐馆销售的尖椒(辣椒),噻虫胺不符合标准要求;宁波市北仑区甬鲜食品超市销售的千张(豆制品),柠檬黄不符合标准要求;宁海海娃餐饮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牛蛙(淡水活体),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标准要求;宁波七彩虹购物超市有限公司嵩山路分公司销售的红薯淀粉,菌落总数不符合标准要求;宁波世纪甬家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碳烤笋尖(竹笋罐头),商业无菌不符合标准要求。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依法查处,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相关查处情况按管理权限依法依规公开。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在本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45投诉举报热线,或直接到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