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以及奉化区食品抽检计划,奉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现将不合格批次具体情况通告如下(详见附件):
宁波市奉化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老姜,噻虫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宁波奉化方桥曹秀举蔬菜经营部销售的豇豆,噻虫嗪、噻虫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宁波奉化方桥王旭奇蔬菜经营部销售的美人椒,噻虫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对我局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依法查处。
特此通告。